5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对上诉人张天明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由挂牌督办的案件,即2017年被查处、曾轰动一时的“汇”传销案。判决生效后,主犯“汇”创始人张天明获刑17年,并处罚金1亿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不同刑期及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张天明在深圳注册成立“汇”公司。2016年3月起,张天明、燕吉利、查方胜、宋文军等人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
2017年7月,“汇”被依法查处。截至案发,参与“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46亿余元。
处处“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汇”,到底是一场怎样的,因何能够裂变式疯狂发展会员?
杨梅(化名)是乌海市个体户,其子李宁(化名)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还原了母亲一步步被成为“汇”会员的经历。
2017年中的一天,杨梅的一个朋友到她家串门,先跟她聊中国的贫困地区和人口、残疾人等话题。过几天,又来聊如何救灾慈善、扶贫济困等,再过几天才聊到“汇”话题,并称“汇”教人做慈善,买“善种子”后还能赚一大笔钱。
杨梅被后,用自己身份证拍照后,传到“汇”的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并花300元买下一颗“善种子”,激活会员账号。“汇”称,成为会员后,可通过投入资金或发展会员获得高额静态、动态收益。
所谓“善种子”是“汇”推出的虚拟资产,每个300元,“币”每个100元,两者都可以在“汇”的网络商城购物。
“汇”宣传资料称:静态收益是指会员按照平台指令,向陌生会员汇款,称为“布施”。这一环节完成一段时间后,平台会安排其他会员向此人汇款,称为“受助”。会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选择“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六个不同的社区进行投资,“布施”金额从1000元至1000万元不等,收益率从5%至50%不等。动态收益则指的是会员发展下线后,可以拿到下线%的提成。
山东警方曾透露,会员购买“善种子”“币”的钱,直接汇入张天明个人账户。其实质就是张天明建了个资金互助盘,让别人进来玩,他从中抽成,会员之间互相打款,输赢与他无关,如果没有新的会员进来,这个游戏就玩不下去,是典型的击鼓传花。
办案检察官李春霞举例称:假设你在“贫困区”投了3000元后,交完1个币(也就是100元)就可以进入排单期,所谓排单匹配,就是要先把你这3000元分给别人。等你这3000元被别人分完了,系统给你30%的返利,加上本金就是3900元。但是这钱并不是第一时间自动到账,而是你要变成“受助”方,在另外一个系统里填上3900元的受助额,再等待有其他人的钱来补足你的钱。说白了,就是一个人的钱倒腾了另外一个人手里。“这种上级吃下级,旧人吃新人的资金链极其脆弱,崩盘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按照要求,杨梅如果发展其他人成为“汇”会员,会得到一笔“推荐费”。杨梅便陆续背着家人,悄悄把丈夫和儿子身份证拿去注册,就这样一家人都成了“汇”会员。
李宁称,父亲出差较多,自己又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有一次他请假回家,发现母亲经常戴着,在微信群接收一些音视频文件,还经常聊天到凌晨一两点。这时他才发现母亲早已加入“汇”,并其中。
刚加入时,杨梅投入10万元。不久除了回本,她还获益数千元。这让她对“汇”更加不疑。但再后来,却几乎只赔不赚。
李宁称,母亲加入“汇”后,总计赔了四十多万元,其店铺也无心经营,盘给了别人。虽然如此,她至今仍对“汇”充满,并称 “救世主”在教大家做善事儿,她投进去的钱越多,未来获得的经济回报就越多。
“我多次劝她,她都听不进去,还说如果我再劝她,就和我断绝关系。”李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我是做平面设计的,一眼就看出图片都是假的。比如其中有一张所谓反映‘汇’救助某地的图片,其实是找了一张救援的照片,把车体上的信息去掉,再PS成‘汇’字样。”李宁说。
杨梅的故事并非个案。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高平镇村民刘维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7年6月,她在一同村村民劝说下,加入“汇”,将一万元扶贫贴息贷款投进去后,打了水漂。
她称,张天明被抓后,在“汇”微信群里,每天都有人播放一些消息,称要耐心等待“救世主”的归来。直到张天明获刑的消息公布后,她才知道“汇”已经彻底。
2018年12月14日,湖南省双牌县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中)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图/双牌县
湖南省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韩顺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两年前有“汇”上当者家属到永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举报,进而永州工商和联手办案将其端掉。
2017年4月17日上午,一位在深圳工作的女子来到永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办公室。她自称是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人,举报深圳市“汇”文化有限公司,称“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她弟弟被坑掉6万元后,还不返。该女子还称,在永州上当者还大有人在,请求永州工商局查处。
永州市工商局接访的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个大型网络传销组织,随即向该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胡本东作了汇报。
当天上午立案,下午永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的执法人员便奔赴永州市农业银行,开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在查获的两个“汇”账户中,发现余额竟有4000余万元。如此大的数额,引发执法人员。
为防止“汇”转移、隐匿传销资金,2017年4月18日,永州市工商局召开会议紧急研究,决定立即冻结“汇”账户。
次日,该局迅速向冷水滩区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依法冻结用于收款的“汇”张天明的个人账户。
经法院查明,上述两个账户的开户行分别在、深圳。永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会同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兵分两,北上,南下深圳。同年4月21日,在农业银行东单支行、深圳农业银行民治支行,两人马同时行动,一举冻结“汇”这两个账户。
韩顺华表示,这两个账户只是“汇”众多账户中的一部分。“传销账户资金转移特别快,仅从这两个账户看,三四天时间进账数千万,也反映出上当者数量的增速之快。”
韩顺华还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汇”账户冻结后不久,“汇”公司律师即来到永州市工商局公关,请求该局不要把这个案子交给警方,并配合把账户解冻。“如果答应了这两个条件,我们老板说了,可以支持你们2000万元,用于改善工商部门的软硬件建设等,还可以在永州市投资2个亿,作为回报。”
“我们是依案,不是做生意、搞交易。”主办人员回答说。同年4月25日,永州市工商局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永州市。
同年5月12日,永州市立案侦查。很快,永州警方刑事“汇”传销5人、技术8人,并对“汇”张天明发布网上追逃令。
同年6月上旬,张天明通过微信网络,组织传销不明的会员和残疾人士近千人聚集到长沙,连续两天分别到湖南省委、省非法聚集。他们在大雨中穿着统一的印着“汇”标识的红色服装,拉着,故意将一些残疾人和老年人安排在人群的最前面,以制造和强化悲情,向省委、省施压。
韩顺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张天明同时还事实,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发布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永州市利用查处“汇”2000万元的谎言,并说办案人员收其红包礼金。
事件发酵后,该案引起了国务院和的高度重视,被定为督办案件。指定永州市全力侦办。
同年7月24日,“汇”团伙大量会员进京非法聚集,要求张天明,并要求让“汇”平台恢复运转。
7月26日,警方发布消息称,近日部分“汇”被非法聚集,63人涉嫌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刑事,4人因公共场所秩序被治安。
2017年9月,张天明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时,全国多地机关也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对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
在“汇”的宣传资料中,光头方脸、一身唐装、口若悬河的张天明,被包装成“潜心研究中国新生态经济学的学者”,他标榜广传佛法,乐善好施。
在电视画面上,无数“汇”穿着印有“汇、和天下”的T恤衫接受张天明的培训。台上的张天明侃侃而谈,的众信徒则情绪高涨。
该片透露,张天明生于1975年,是省市人,初中肄业,近年常驻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先后做过服装、净水器等生意。
据涉案人员刘某介绍,为保持热度,张天明喜欢把“汇”包装成从事扶贫济困、民族大业之举。比如进行慈善捐款,接受采访,提高“汇”品牌的度,包装自己的“慈善”形象,去全国各地考察一些贫困山村,收购入股一些濒临倒闭的农产品企业等。
但是,“汇”的大部分宣传纯属。例如,“汇”的一张图片显示,图中是2017年5月“汇”捐助湖南湘西花垣县一亿元的支票。但警方查实,根本不存在这样一张支票。张天明收购的公司也多为空壳公司。他个人出入有贴身保镖,生活上挥霍无度。
通过“汇”,张天明个人10亿多元。这些非法资产,他主要用于购置大量资产,如在昆明以自己控股公司的名义花费2.2亿元购买了一座大厦。办案说,他的妻子在逃跑时,随身携带了140多万元现金、29张银行卡,仅抽查的8张卡就有资金1100多万元。
专案组介绍说,“‘汇’的模式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一旦没人投钱了,或者新会员投入的资金无法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本金,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模式崩盘。”
张天明向警方承认,“汇”就是传销。“我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取得个人利益,各种包装都是为了大众,吸引更多人加入。其实我很清楚,‘汇’平台迟早会崩盘。”他还曾设想做“国际版”,“把国内的这套模式复制到国际上,拉长整个系统,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据负责宣传的刘某表示,“张天明特别会说,张口就能来一大段,跟人打交道也永远是一副笑脸。”他正是通过不断的,强化会员们对他的印象,认定他是慈善家,相信“汇”是慈善事业,进而发展更多人进来。
“汇”案件在全国范围甚广。5月20日,《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汇”,显示与之相关的刑事(裁定书)有1194份。
2018年12月14日,永州市双牌县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天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犯聚众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表示,“汇”就是庞氏和传销的结合体,收益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资金链断裂后,这个模式必然崩盘。
李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7年,在“汇”被查处的同时,该协会每天都能接到大量举报“汇”的电话,协会也经常发文“汇”,因此他们经常收到“汇”信徒的电话,“骂我们是贼、是”。
据他分析,“汇”非常善于包装,扶贫济困的口号很能,信徒绝大多数是,生活不如意,又不安现状。他们自认为“汇”既能做慈善又能赚钱,可以帮他们实现个人价值。
李旭说,现在“汇”案二审维持原判后,还有很多死忠,说张天明是他们的,更有甚者又加入到了别的资金盘传销组织,“这些既可怜、可悲还可恨。”乔四玩死过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