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高新区陈列展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投资,招标人为广丰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它设计图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2. 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投标单位应提供近60个月内(2013年6月至2018年5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达到造价不少于320万元且面积不少于640平方米的展厅或展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3种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
5.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有室内设计或建筑工程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均应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有效的劳动合同、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有效的社件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纸质评标(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如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文来源于ip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