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选调人数1:2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各选调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按时间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用人主管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各选调用人主管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各选调用人主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市公务员局审定后,分别在市公务员局网站和各选调用人主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转任的拟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写出专题报告,填写《公务员转任审批表》,并附拟选调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