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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啦!你们村要这样规划!老家农村的大名人一定要看→

※发布时间:2020-11-28 7:11:2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规范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和可实施性,11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导则提出,

  根据导则,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推进、多规合一,生态宜居、产业兴旺,全域管控、节约集约,优先、突出特色,尊重,简明实用等原则,为科学指导村庄建设和人居整治、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 导则提出,我省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类、搬迁撤并类、保留改善类等5种类型,并明确了各类村庄的主要特征及编制。

  同时,要求划定村域内生态、农业、建设空间及管控边界控制线,标注各类控制线坐标,提出控制要求。

  对产业发展布局、宅布局与住房建设、道交通、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历史文化与传承等规划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范围内行政村(本导则所指村庄均为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应按照本导则执行,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城镇开发边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

  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市县中心城区(含开发区、工矿区,以下同)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

  其主要特征是:村庄能够承接城镇外溢功能,居住建筑已经或即将呈现城市聚落形态,村庄能够共享使用城镇基础设施,具备向城镇地区转型的潜力条件。

  市县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 确需编制村庄规划的,不得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抵触。

  城郊融合类村庄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

  其主要特征是:人口规模相对较大、区位交通条件相对较好、配套设施相对齐全、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对周边村庄能够起到一定辐射带动作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村庄。

  乡(镇)驻地的村庄纳入乡(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编制;上位规划确定为中心村的村庄,应以本村或与周围几个村庄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

  推进村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对周围村庄的带动和服务能力。

  特色类村庄是指已经公布的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以及未公布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自然景观价值或者具有其它价值的村庄。

  此类村庄一般具有以下一个或多个特征:文物古迹丰富、传统建筑集中成片、传统格局完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具有历史文化和自然山水特色景观、地方特色产业等特征。

  特色类村庄规划应与该类村庄的规划相衔接,将核心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纳入村庄规划,并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编制要求》《传统村落发展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其他类村庄也可参照执行。

  规划应统筹、 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传统格局的完整性、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和居民生活的延续性,提出特色和建设管控要求,对村庄未来发展提出具体措施。

  其主要特征是:条件恶劣、生态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人口流失严重或因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村庄。

  确实近期不能搬迁撤并的村庄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应建设用地减量原则,与“空心村”治理相结合,编制近期村庄建设整治方案作为建设和管控,突出村庄人居整治内容,严格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

  保留改善类村庄应编制村庄规划,按照村庄实际需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村庄危房、人居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生态与修复等各项建设。

  (1)发展定位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依据上位规划,结合村庄类型、规划评估结果,充分考虑人口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居整治等要求,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

  按照优化布局、补齐短板的总体思,统筹村庄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 护,确定村庄经济发展、生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公共设施配置、人居整治、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目标,明确村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2)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依据村庄人口历年变化情况,结合县域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人口自然增长、产业发展、和生态资源承载力等因素,合理预测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预测。遵循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原则,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确定各类建设用地布局、规模和范围线。

  按照生态不、耕地保有量不减少、集聚提升类外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要求,明确村域开发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村庄建设边界,不得突破上位规划设定的约束性指标及强制性要求。

  结合村庄实际划分村域森林、河湖、草原等生态空间,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空间,住房、经营性建设、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建设空间,划定村域内重要控制线,标注各类控制线坐标,提出控制要求。(1)生态空间包括生态红线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

  落实生态红线。落实上位规划生态红线划定,将生态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将生态红线、农业空间和建设空间范围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认定为“其他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滩涂、沼泽地、盐碱地、裸地” 等地类和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生态林)的地块,以及资源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认定为生态重要区的地块,划入一般生态空间。

  (2)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范围内的重要农业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范围外的一般农业空间。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上位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对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划定工作,准确标注村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划定一般农业空间。将生态空间、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空间范围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认定为“耕地、种植园用地、牧草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设施农用地、田坎、沟渠”等地类和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商品林)的地块,以及资源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认定为农业生产适宜区的地块,特别是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已建设高标准农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认定的潜力区域,划入一般农业空间。(3)建设空间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统筹安排宅、经营性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地。村庄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为增强规划弹性,对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予以规划“留白”。 有需求的村庄可因地制宜,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村民居住、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使用。(4)其他管控边界除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红线、村庄建设边界之外,按相关技术要求划定村域内地表水体控制线、乡村历史文化控制线、灾害影响与安全防护范围线、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重要用地控制线。

  根据村庄用地条件和发展需求,结合村庄生态、农业、建设空间管控要求,科学划定产业功能分区,统筹一二三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1)村庄产业类型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策略,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合理确定村庄产业类型、用地规模。 依据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遵循宜农、生态、绿色、低碳的原则,发展村庄特色产业。(2)村庄农林牧渔业用地布局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合适的农林牧渔产业,合理确定生产用地布局。对农田进行整理,选择合适的种植产业。家禽家畜宜集中饲养,饲养场地的选址应避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置在村庄常年盛行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位,应与农村居民点保持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3)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商业服务、农副产品加工、仓储物流、旅游发展等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鼓励经营性产业用地复合高效利用,发展污染产业。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园区集聚。(4)农村新产业新陈翔刘美含业态发展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市场新需求,实现“农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深挖田园风光、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推进农林牧副渔、加工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和信息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新产业新业态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鼓励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规模,划定宅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1)宅用地布局按照上位规划要求和村庄发展实际,结合村庄布局现状,充分考虑村庄户数及人口规模、宅面积标准等因素合理划定村庄宅范围。宅布局应考虑方便居民生活需要,处理好宅与村庄道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绿化景观及山体、水域等关系。对每处宅进行编号,区分在用、闲置和规划宅。

  新规划宅应安排在农村居民点建设边,标明每处宅范围、、面积规模等指标。新规划宅不得占用耕地,尽量减少村庄住房建设对自然的干扰,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满足铁、公等设施退让要求; 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和未利用地,引导集中建设,改变空心村状况。(2)住房建设管控与风貌引导提出村庄住房建设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距离、日照间距等规划管控指标(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和各地城乡规划管理技术),以及屋顶形式、院落围墙及入口造型、重要细部节点、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风貌引导要求,形成能够体现地域特色的村庄建筑风貌。

  新规划的村民集中住宅小区,应确定村庄院落和住宅的平面布局形态,结合村庄地形地貌、道、绿地等空间布局进行规划设计,避免简单兵营式排列。(3)院落与住宅设计村民住宅院落应布局合理、使用安全、交通组织顺畅,充分考虑停车空间、生产工具及粮食存放要求,形成庭院绿化美化、整洁舒适的院落空间。充 分考虑户均人口规模、生产生活习俗、现代功能需要,设计 3—5 种有代表性住宅户型,供村民选择。

  (1)对外交通落实上位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区域性道、交通设施建设要求,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加强与过境公的衔接,以及乡镇、农村居民点之间的连接。(2)村内道结合村庄现状,尽量利用原有基、 空闲地,优化村庄道布局,明确道宽度、断面形式及建设标准,确定道控制点标高。合理设置公交站、会让港湾等交通设施,保障道通畅。新建、改建村庄,村内道应全部硬化。(3)田间道村庄应考虑农业现代化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结合大型农机具集中停放设施布局,合理设置田间道,保障农田耕作、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4)广场与停车场应结合村庄出入口、闲置用地、村民活动中心设置广场和停车场,严禁侵占农田、毁林填塘。广场建设规模应适中,场地应平整、畅通,宜生态铺装。 合理确定停车场规模,在不影响道通行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边停靠方式。(5)材料选择村庄车行道宜采用混凝土或沥青为主的面,其他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装材料。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面宜采用传统或与原有风格相协调的材料,保留和修复现状中富有特色的石板、青砖、石子等传统街巷。(6)照明设施村庄道应设置灯照明,宜采用节能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基础上推荐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灯具; 因地制宜设置线杆、灯,采用一侧或两侧交叉布置的方式设置;没有条件架设线杆的段,可结合建筑山墙布置照明设施。(7)旅游类村庄道有旅游等功能的村庄应结合旅游线,统筹考虑游人规模和容量,科学安排旅游道网络、慢行系统(游览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及停车设施(旅游停车场、自驾车营地、交通驿站等)。

  基础设施 根据村庄自然条件,明确配置各类基础设施的原则、类型、标准、规模、时序,提出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确定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管控要求。(1)区域设施区域性的水利设施、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各项基础设施,按上位规划或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落实。(2)给水工程确定供水水源、供水方式,与县乡农村安全饮水规划衔接。预测用水量,合理确定管材、管径, 明确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埋深。确定水源措施及水质监测管理措施,水源水质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排水工程因地制宜选择排水体制,有条件的村庄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现状采用雨污合流制的村庄,远期逐步为分流制。预测雨、污水量,管沟宜采用重力流,标注排水流向、排水管管径或沟渠断面尺寸、坡度、高程。山地村庄应规划截洪沟,收集和引导洪水。(4)电力工程综合分析村庄所处地区的用电水平, 合理确定用电量指标,预测村域范围内用电负荷。根据村庄实际条件选择电缆敷设方式,村庄供电线,确定供电电源和变电站。(5)通信工程合理布局固定电话、互联网、电视、线等设施,确定建设标准和敷设方式。优化现有通信设施,完善通信基站等设施。(6)供热燃气工程以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循环再利用、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地形地貌、 资源禀赋、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的确定供热形式和能源使用方式。

  使用燃气的村庄,应合理确定村庄气源,预测村庄燃气需求量,明确燃气调压设施、及燃气管线和敷设方式,保障用气安全。(7)环卫设施结合村庄规模、集聚形态和发展实际, 预测垃圾产生量,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规模。推广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有机垃圾资源化。合理确定公共厕所,已实现集中供水的村庄,应采用水冲式厕所; 缺水、寒冷地区村庄可采用环保节能型厕所。根据“厕所”要求提出户厕的方案。(8)物流设施交通方便的村庄可发展物流产业,明确物流设施等级、规模及。有条件的结合信息化发展, 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物流。(9)殡葬设施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引导村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在自然地质允许条件下,殡葬设施应当建立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土地上,在耕地、林地范围内及公、河流两侧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依据村庄类型、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确定村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集贸设施、养老设施等公共建筑的规模及空间组合形式。鼓励以乡镇为单元,统筹布局村庄公共服务设施。

  除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外,宜将村委会、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广场、戏台剧场、农村小超市等进行集中布置,形成村民活动中心和公共空间。

  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应增加相关的服务设施。传统村落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充分结合当地历史、建筑风貌和风俗民情。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要求,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 提出生态系统修复和整治措施,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结合人居整治、乡村振兴等要求,制定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 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土地生态整治等方案。(1)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国土空间生态资源的分布、规模和质量,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低产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水土流失治理、污染土地修复等的潜力和分布,土地、矿山、草原、湖泊、海域等国土空间的生态现状。(2)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区域及项目结合上位规划,在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基础上,科学划定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区域,确定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针对中低产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包括平整土地,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和道、林网,提高土壤肥力,提升耕地质量,确保农田高产、稳产、旱涝保收。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将废弃或闲置的宅、分布零散和计划搬迁撤并的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和公共服务设地等进行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村。

  土地复垦工程。对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利用,提高工矿废弃地利用效率,改善矿区生态。 有条件的地块,应优先复垦为耕地,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占补平衡。

  水土流失、污染治理工程。对水土流失区域,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对污染土地和水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降低土地和水体污染水平,改善土地和水体生态质量。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整治、 生态廊道和景观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改善生态质量。

  村庄历史文化与传承应村庄的历史性、原、延续性,将历史文化与乡村振兴、社区营造相结合, 在传统格局和特色风貌的基础上,把新的经济活力和生活方式引入村落,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1)内容研究村庄地形地貌、历史沿革、建筑特色、风俗人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价值,确定村庄自然山水、传统格局、传统建筑、历史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器物,划定范围,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措施。(2)自然山水应积极利用村庄地形地貌,协调村庄与周边山、水、林、田等重要自然景观资源的关系,形成有机交融的空间关系,塑造富有地域乡土特色的村庄风貌。(3)村庄整体格局应延续街巷肌理、建筑布局和院落空间尺度,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街巷与宽度、重要公共空间、景观廊道等要素的要求和整治措施。(4)传统建筑风貌应按建筑年代、质量材料、屋顶型式、建筑风貌等对村庄建筑进行分类,根据文物单位、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等不同类型,提出分类措施和建设管控要求。(5)历史要素建立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庙阁亭榭、井泉堤桥、壕沟寨墙、石阶铺地、古树名木等历史要素清单,制定整治和展示利用方案。(6)非物质文化遗产需通过传统元素融入设计、开展文化活动、建设村史馆等方式,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展示的空间载体,让人们记住“乡愁”。

  村庄景观风貌和绿化应体现乡土特色、时代特征和工匠,遵循多样性、本土化、经济性的原则,在与农田种植相协调的前提下,确定村庄绿化景观格局,指导村庄整体风貌、公共空间、街巷空间、植物配置、景观小品等建设。(1)景观风貌整体风貌。传承村庄文化底蕴,山水格局,延续街巷肌理,保持乡土景观风貌。 结合地域特色,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好村庄特色风貌。

  公共空间。着重在村庄入口、村民活动广场营造景观效果,设置人行步道、休憩设施和公告栏、文化墙等宣传设施,运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体现地方特色。

  街巷景观。对主要街道两侧建筑进行重点景观管控。 细化沿街立面设计,沿街建筑应与街道绿化亮化、景观小品(标识牌、坐凳、围墙、垃圾箱、灯等)结合,营造富有特色、简洁美观的沿街立面景观。

  文化标识。结合村庄文化、景观风貌、产业特征等,提炼村庄标识,用于村庄出入口、公共服务设施、景观小品、公交站牌等,村庄标识应力求形式简洁、色彩和谐、易于识别。(2)村庄绿化生态空间绿化。应着重体现自然性和经济性,主要包括:环村种植经济林带或片林;铁公穿过的村庄,沿种植生态林或经济林;河渠穿过的村庄,营造自然滨水景观,沿河栽植亲水型、观赏性较好的经济树种。

  建设空间绿化。主要包括院落、广场和街巷空间绿化。 院落绿化以经济树种和蔬菜为主,打造花果菜园式的生态经济型庭院;街巷空间绿化见缝插绿,乔灌花藤植物均可,或种植果树、蔬菜,形成乡土气息浓厚的旁绿化景观。

  根据所处的地理,综合考虑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火灾等各类灾害影响,落实上位规划的灾害影响和安全防护范围,确定村庄灾害分区及灾害种类,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村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提高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1)消防村庄应按相关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配置消防设施,成立义务;村庄内不得设置生产、储存物品的工厂、仓库; 无给水管网的村庄,消防给水应充分利用邻近的水渠、堰塘等天然水源, 并应设置通向水源地的消防车通道和可靠的取水设施。(2)防洪排涝村庄建设应满足上位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要求,避开行洪河道、洪水淹没区、海潮灾害易发区。山洪防治应充分利用山前水塘、洼地滞蓄洪水。在山体周围布局的村庄应布置截洪沟或截流沟。(3)地质灾害防治地处滑坡、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近期不能搬迁的,其村庄建设应避开可能发生各类地质灾害的地段,并提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4)地震灾害防治根据本地地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措施;结合学校操场、 广场、空闲地等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确定村庄主要交通道为疏散通道和救援通道。(5)沿海灾害防治沿海村庄结合海域管控线的划定和防洪排涝规划,针对风暴潮等沿海灾害,明确村庄海堤、渔港等地的防灾措施。(6)其他灾害防治依据村庄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防灾减灾设施和防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