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为国内法人,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及其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由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单位介绍信原件(叁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被委托人、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本项目名称一致);(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出示核查。(7)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复印件;(8)如中标人为区外来桂企业,则中标人须在30天内按建市[2014]38号文的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备案,并确保设计能按贵港市有关进行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4.2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其它资料费),整套资料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栏及其网络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贵港市采购网()、贵港建设网()上发布。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