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工业逐步进入4.0时代的大背景下,中国品牌之都·晋江有责任,也有义务接下领跑“中国智造”、“中国创造”的大旗,为中国制造产业的转型升级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晋江市委、市于2012年提出“实施创新驱动,打造智造名城”的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工业设计发展,“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应运而生。
2017,对于晋江,凡的一年!3月18日,刊登专题“晋江经验”15年发展传承综述。践行“晋江经验”的第十五年,2017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将继续秉承搭建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对接交流平台;集聚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推动福建省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激发全省制造业设计创新意识等办赛旨,磨砺前行!
中国工业、感性学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建筑学院、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葡萄牙ESAD艺术与设计学院、土耳其恰纳卡莱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福建省工业设计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漳州市工业设计协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设计在线网、CFW服装设计网等
时尚服装、运动鞋服、智能产品、家居用品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大赛按行业设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分别评选金1项、银2项、铜3项和优秀10项(综合组12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1项。各个级别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金、证书和杯(优秀仅颁发金、证书),其中大赛特别金30万元(其中,大赛金20万元,落地金10万元)、金金10万元(其中,大赛金7万元,落地金3万元)、银金5万元(其中,大赛金3万元,落地金2万元)、铜金3万元(其中,大赛金2万元,落地金1万元)、优秀金0.8万元(其中,大赛金0.5万元,落地金0.3万元)。大赛金在颁仪式结束后直接兑现,落地金在获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
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3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大赛下设“金食”国际食品包装设计大赛、“舒华杯”国际健身器材创意设计大赛两个行业专场,专场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综合组参与评审,同时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项作品直接作为大赛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证书,并给予1.5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同时,设立3项优秀组织,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团体,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团体3万元金。
1.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按3000元/件套由组委会给予制作费用补贴。原则上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服组必须由参赛者自行提供,其他组别入围参赛者无法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的,须发送作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手板模型。在时限内没有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入围作品实物、模型或3D源文件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入围参赛者。
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金、银、铜获者到晋江创业、就业,可凭获证书向晋江市人社局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晋江市向优秀人才提供的人才津贴和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
3.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者入驻晋江市相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业的,可凭获证书,享受晋江市鼓励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入驻晋江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
4.福建省制造企业购买对接大赛入围作品进行产品开发的,优先列入省、市、县工业设计专项并予以支持。
参赛作品符合上述参赛范围,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他人知识产权和;参赛者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参赛者承担责任,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资格;组委会将在大赛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可将相关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如在获后发现并核实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获资格,收回杯证书金,同时不再递补相关项。
参赛作品应具有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创意类作品应以实物或图形、文档、模型体现创意设计,可以是面向未来生产方式的概念性创意,也可以是对传统产品性的替代解决方案。产品类作品应以有形、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参赛,在产品的外观、结构、材料、功能、色彩或其结合上体现创意设计点,并具有实用性。
2.参赛作品需提交1~5页的A3尺寸竖式版面(高420mm×宽291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内容含参赛作品名称、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作品名称需中英文注释,字号不限;竖式版面内文采用12号字号,文字清晰可读;需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参赛作品视频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秒钟、最大10MB,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
(一)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本届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作品将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长期公开展示。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产业化。
(三)组委会可编制获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二)作品初评。8月下旬,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和企业评审组对5个组别的参赛作品分别进行评选,各选出16件入围作品,并在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网上公示。食品包装、体育装备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项作品直接作为大赛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三)作品布展。9月中旬,组委会通知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模型,并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对不予配合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制作入围作品模型的,取消入围资格,所缺名额由对应组别的其他未入围参赛作品初评最高分者替补入围。
(四)作品终评。10月中下旬,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进行现场评审,提出答辩名单,并结合答辩情况,分别确定5个组别的金、银、铜获作品,最终从5个组别参赛作品的金作品中推荐产生大赛特别。同时,组委会评工作委员会对组团参赛单位提交的参赛作品提交量、参赛作品入围量进行计分排序,确定参赛优秀组织获单位。
(五)颁及相关活动。10月中下旬,组委会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颁仪式及相关配套活动,邀请获单位或个人、省内制造业企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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