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募集的 535863436.04 元资金及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且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8 号)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654461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999980.6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7136544.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5863436.04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兴智能,为募投项目稳步推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5863436.04元资金及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对全资子公司合兴智能增资,其中90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合兴智能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
项目);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除外);知识产权服务(不含专利事务);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
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除外);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信用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化设计服务。
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合兴智能注入本次发行募集的 535863436.04 元资金及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其中 9000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合兴智能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35863436.04元资金及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智能”)增资用于实施“智能包装集成服务建设项目”,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35863436.04元资金及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对合兴智能进行增资。
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智能包装集成服务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5863436.04元资金及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对厦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资金535863436.04元及利息(实际以注资实施日计)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合兴智能增资,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合兴包装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