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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形象而设计 ——第五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征集作品

※发布时间:2018-3-4 13:35: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在成功举办四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中国旅游纪念品的设计水平,挖掘中华民族5000年灿烂文化,创造开发具有中国形象的本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为我国的旅游事业服务,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特举办“为中国形象而设计——第 五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现向全国公开征集作品。

  本次大赛一方面要围绕“为中国形象而设计”的主题,致力于中国元素,突出时尚特点,原创。另一方面还要求参赛者对设计作品的概念性、便携性、时代性、市场性、工艺性、功能性、纪念性、地域性、系列性和整体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并结合传统工艺优势,将绿色环保概念纳入设计。

  国内(含港澳台)高等院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生和社会团体设计机构以及专业设计单位。

  项分全场大1名、金3名、银5名、铜12名、优秀60名、入围120名,组织10名、优秀指导教师21名。所有获者和获单位都将获得由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颁发的证书。

  ① 每件作品均须提交A4(210mm×297mm)规格彩色效果图一份,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并将填好的参赛表格粘贴在背后(参赛表格详见附件)。

  ②带有包装设计的作品,提交的彩色效果图要体现两个内容,第一是作品没有进行包装的状态;第二是作品包装后的状态。

  ④ 提交刻入光盘的电子制作稿一份,质量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TIF(CMYK模式)或JPG。并在光盘表面清晰标注作者的姓名与电线、作品及光盘请以邮递形式提交,为了避免参赛光盘在邮寄途中遭损坏,采取较牢固的包装方式。组委会对在邮寄途中遭到损坏的光盘概不负责。

  七、作品展览与出版优秀作品将编入作品集,凡优秀以上获者可获得一本专业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集。获者代表将被组委会邀请参加“第五届全国旅游纪念品大赛优秀作品展开幕”及颁仪式。

  八、版权事项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参赛者应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认可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拥有开发与宣传的,拥有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并由此获取收益的。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归第五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第五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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